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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5年04月25日 11:04  点击:[]

 

 

(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

根据重庆市教委《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5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经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三)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学校综合考查等有关安排另文发布。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考生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单列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对应专科专业、专业类别及学费情况如下:

拟选拔本科专业

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普通考试生

贫困生

就读校区

理科类

计算机类

理科类

计算机类

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260703)

6250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设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技术应用、现代通信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智能控制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智能产品开发、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

87

8

8

3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大学城校区)

信息安全与管理(310207)

8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密码技术应用、现代通信技术、通信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与管理、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

46

80

4

9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两江校区)

信息安全与管理(610207)

8000

33

70

3

6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联合培养)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310401)

80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嵌入式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微电子技术、工业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物联网工程技术

80

11

8

3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大学城校区)

合计



246

169

23

21


四、考试相关问题

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我校不另外组织加试。

五、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2025年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可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二)填报要求。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

六、录取与公示

(一)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教委下达的选拔指标及录取规定,以及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二)未完成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并组织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两次,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三)免试生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列计划未完成时,计划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四)录取结束后,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对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选拔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七、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八、学籍管理

(一)2025年9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完成2025年专升本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对应本科专业学习。

(三)“专升本”学生进校后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联合培养点学生均在联合培养学校就读,联合培养学校学生与主体学校学生不互转。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毕业时符合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九、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专升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专升本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十、其他

(一)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咨询,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与举报方式

招生就业处:023-65928128

教务处:023-65928153

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023-65928060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编:4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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