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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细则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场开发建设工作细则

重电就〔20145

 

第一章

第一条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用人单位对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高等职业院校,应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培养出有理想、有文化、高技能、善管理、有敬业精神及创新思维的应用型人才。

第二条为使学校毕业生能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充分了解就业创业市场,强化与用人单位开展多元化、多层次合作,与用人单位相互渗透、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毕业生。

第三条为充分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发就业基地、建立就业创业市场开发长效的机制。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通过网络、各地企业单位名录,收集用人单位信息,并与之建立密切联系。

2.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建立起以重庆地区为主的就业创业基地信息资源库。

3.充分利用学校就业平台,规范用人单位信息介绍,为毕业生提供详实可查的就业创业岗位需求信息。

4.每年底了解用人单位次年的人才需求情况,拟定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5.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的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参观、考察,开展深层次合作。

6.邀请用人单位到校考察、宣讲及参加就业创业供需见面会等双向选择活动。

7.组织开展与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积极与用人单位开创新的合作模式。

8.开展毕业生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

2.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

3.开展毕业生教育及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4.组织教师深入用人单位调研,了解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要求。

5.安排就业工作人员参观考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跟踪服务、管理。

6.配合做好与用人单位的各类合作及开展深入交流活动。

7.聘请用人单位的专家到校为本院学生开展讲座、专业技能课程讲授及就业辅导等活动。

8.组织教师与用人单位专家共同开发教材。

第三章工作细则

第六条审查用人单位资质的合法性,帮助用人单位制定招聘简章,如工作岗位、工作场地、住宿、交通、薪资、加班等。

第七条结合学校专业设置及学生状况,对用人单位到我校选聘毕业生进行可行性评价。

第八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模式

1.订单式培养:与用人单位开设一个班级或多个班级,其课程依其要求开设,部分课程可由用人单位安排其高技能人员讲授,学生毕业后,按签订的协议派遣就业。

2.用人单位支助培养:设置用人单位支助基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贫困生;用人单位向学校支助教学设备或实习器材。

3.建立实习基地: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实习协议,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搭建相互了解的桥梁。

4.建立教师培训基地:与用人单位进行员工互换,学校安排教师到用人单位进行短期培训,深入了解社会对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培养出更多与实际工作岗位对接的毕业生,同时,提高教师的应用技能教学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加“双师型”教师数量;用人单位安排具有丰富专业技能的工程师、技师等到校任教,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5.用人单位合作开发教学做一体的实用性更强的教材等。

第四章

第九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适用于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或与之相关的工作人员,适用于与我校有合作的用人单位。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201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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